闵行区公共租赁房信息平台
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操作指南
一、注册账号
申请人在闵行区公共租赁房信息平台“http://zlzf.fgj.shmh.gov.cn”或微信公众号“闵行保障房”实名注册账号。
二、资格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材料申请审核,获取“闵行区区筹公共租赁房准入资格”。
“随申办”移动端:申请对象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搜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办理事项”,线上填报申请信息、调取电子证照、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全程网办。 离异、丧偶以及均为本市家庭户籍人员但不登记在同一常住户口内的申请人不在服务范围内。
“一网通办”电脑端: 申请对象可通过“一网通办”PC端通过线上信息填报、提交预申请, 预审通过后至线下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线下申请:申请对象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受理窗口: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秀文路600号2楼F04-12窗口)
以上渠道不得同时、重复提交申请,须待原渠道案件办结后,方可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如遇此情况无法线上提交申请的,可联系原渠道的受理机构处理办结原案件。
三、资格受理审核
申请人提交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材料后,区房管中心对其公租房准入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工作后,审核结果在“闵行保障房”公众号上公布,申请人通可过“随申办”移动端“电子亮证”功能,获取《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 
四、网上轮候
申请区筹房源的申请人可在平台进行线上选房,申请市筹房源的申请人请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至房源现场轮候排队。轮候序号以资格准入编号(即受理编号)的先后为序。 区筹房源申请人获得准入资格后,应在平台点击“确认参加轮候”,进入轮候队伍方能正式参加线上选房,并可实时查看自己的动态轮候序号。未点击“确认参加轮候”的,申请人则无法进行线上选房操作。 
五、线上选房
1、房源发布区房管中心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可供应房源。若发布一批新房源,平台将自动通知前100名参与轮候的主申请人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预选房源收到轮候选房通知的申请人必须在48小时内表达选房意向。意向表达分为两种,一种是“确定参加选房” ,一种是“放弃本轮选房”。在48小时内,申请人未表达任何意向的,视作自动放弃本轮选房。选择“确定选房”的:申请人可在该批次房源里进行“预选房源”操作,预选后即不可更改。在48小时内,若两人以上选择同一房源,房源预选结果将实时更新,匹配给轮候序号靠前的申请人。未选中预选房源的申请人重新回到轮候状态,可在本批次房源中选择其他房源。若本批次房源未能选中,将在该批次选房结束后重新轮候排队,等待下一批次房源。选择“放弃本轮选房”的:该申请人重新回到轮候队伍,可参加下一批次选房。未作任何意向表达的:在48小时内,申请人未表达任何意向的,视作自动放弃本轮选房。申请人需点击“确认参加轮候”,方能重新取得线上选房资格。 
3、最终选房结果选中房源:48小时后,申请人选中预选房源的,即为完成选房。 选定房源后,不予更改。选定房源后,申请人未在预约时间内完成签约,将视作自动放弃,区筹公租房准入资格和网上轮候资格一同作废。
六、现场签约
网上选房成功后,申请人须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至公租房现场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签约,确认书已失效的,不予签约。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赴现场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准入资格和轮候资格自动作废。(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现场管理中心地址:都会路3678弄10号楼5楼,联系电话:34689196。)
七、续租和退租
续租:房屋租赁合同期不超过2年,合同到期前的3个月申请人需确认是否续租。续租:应及时至进行公租房准入资格续租复审。退租:合同到期前申请人确认不续租或发生丧失续租资格等情形的,应按时办理退租手续。 
八、轮候资格的延续
准入资格的有效时间为2年,若2年内申请人进入轮候队伍但未能选中房源仍需轮候的,应在准入资格到期前3个月至公租房窗口重新审核资格,获取新的资格准入编号。为实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目标,延续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将以第一次轮候编号参与轮候选房。在获取新的准入编号后,平台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准入编号进行匹配绑定,可自动延续首次轮候序号。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到期前的3个月,平台将自动发送提醒通知。  
九、合租情况的说明
同一单位整体租赁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可申请两房以上的房屋合租,单位应确定一名管理员,职工通过准入资格审核后,由管理员负责将入住人员与房屋进行匹配。在约定时间签约,所有合租人均需到场,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区筹公租房准入资格。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如有任何一方提前退出,其他承租人应承担退出人员的房租。
TOP